以下是發人省思的文章想我也是娶四川人,證件都是自己辦,兩岸的文件都要公證(互不承認),看見這種愛情故事,彷彿彺日情節,歷歷在目.心有同感,請大家幫忙轉貼,讓更多人知道,在自由民主的台灣竟還有這種恐龍法條!感激不盡~!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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