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發人省思的文章


想我也是娶四川人


,證件都是自己辦,兩岸的文件都要公證(互不承認)


,看見這種愛情故事,彷彿彺日情節,歷歷在目.心有同感,


請大家幫忙轉貼,讓更多人知道,在自由民主的台灣竟還有這種恐龍法條!


感激不盡~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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